
执行主任黄栓成律师
黄栓成,男,汉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访问学者,无党派人士,内蒙古农业大学法学教师,兼职律师,现任北京市金台(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内蒙古法学会民法学会理事;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内蒙古律师协会会员。
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办理了几百起民事、经济、劳动、刑事、行政案件。担任过十余家企业、机关法律顾问。恪守“勤勉尽责、竭诚服务、追求公正”的职业操守,以稳健扎实、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广泛、持久、稳定的客户群。精通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金融纠纷、房地产建筑工程案件、执行案件。
编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程》十二五统编教材等三部著作,主持自治区、学校课题三项,参加国家、自治区、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多项。先后在《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版》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和省级期刊发表论文十几篇。
代表业绩
代理一百多位业主诉内蒙古蒙苑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四公司房屋委托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代理七十多位业主诉呼和浩特市万博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
代理清水河德胜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诉余少松等数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代理张永胜被诉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审、二审、再审全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
代理内蒙古创美装饰装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诉内蒙古宝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案件
代理中兴建设公司诉锡林郭勒鑫泰商砼有限公司、第三人神华集团买卖合同内蒙古高院再审案
代理安某某诉马某某、石某某民间借贷案十几起
代理几十起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医疗伤害案件
成功为哈某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辩护
成功为霍某某利客持枪抢劫案免于起诉